关于数字乡村建设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关于数字乡村建设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党的二十大提出了数字中国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为我国乡村振兴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道路,数字化、绿色化成为乡村振兴的两大基本路径和重要抓手。我国乡村振兴的特殊国情和基本道路决定必须走数字化、绿色化道路,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则是两化融合的基本载体。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清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及其乡村意蕴
    数字乡村建设作为数字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其目标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基于绿色化的发展理念,着眼于美丽中国和美丽乡村的建设目标,确保乡村振兴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之路。本文所说的数字生态文明建设不是政府的数字化发展环境,也不是数字经济生态系统,而是在建设美丽中国的进程中,顺应数字化转型趋势,把握数字化发展机遇,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用数字技术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支撑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乡村的发展直接反映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目标。为此,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在乡村有着特殊的内涵和更为全面的要义。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乡村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化”意蕴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首先坚持绿色化的发展思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朝着绿色友好型方向迈进。绿色发展作为新时代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内容,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意识,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以绿色化为引领的数字乡村生态文明是良好生态、绿色产业和美好生活的有机统一。
    (二)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数字化”意蕴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数字化意蕴,蕴含着数字化赋能绿色化的基本原理。数字乡村建设遵循“数字革命”内含的数字化、网络化、平台化、智能化演化规律,形成一个乡村“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孪生的虚拟空间,不断改善和提升数字乡村的生态环境和治理效能。数字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介入为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全流程的支撑,使得精准识别、实时追踪环境变化等成为可能,让及时研判、系统解决生态问题变为现实。而数据正逐步成为数字生态中的关键生产要素,从而激发数字化在乡村生态环境中的巨大效用。通过大数据的模拟仿真预演,能够提升乡村生态风险的应急处置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通过数字乡村生态环境管理平台,可以助力数字乡村环境监测、分析、研判、预警以及处理等更加精准高效,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一条数字化、智能化的现实通路。具体表现为乡村生态环境智慧治理,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中的应用不断深化,数字化和绿色化协同发展不断增强。
    (三)乡村数字生态文明建设“两化融合”逻辑及机理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中,绿色化引领数字化,数字化赋能绿色化,两化相互融合、互相支撑、相互成就,正在逐步形成和加快构建数字化与绿色化“孪生体”。以数字生态文明建设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方面,数字乡村建设对于建设数字生态文明具有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数字乡村建设加强了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能够为农村经济多元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数字公共服务可以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提升村民生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提升乡村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治理效率。同时,数字乡村建设能够为数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数字基础和数据资源等技术支持。此外,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数字乡村建设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新动能。另一方面,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和引领数字生态建设,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首先,美丽乡村建设对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村产业升级等具有重要作用,能够使城乡资源要素加快流动共享,从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推动生态农业和绿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造绿色低碳、生态宜居的乡村生态共同体。其次,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阵地。乡村是生态文明建设中体量大、任务重的区域。美丽乡村建设中,农村基础设施、农业生产方式以及农民生活环境的改善提升能够推动乡村风貌的整体变化,结合地域及文化的多样性,打造出具有中国乡村发展特色的生态模范村,丰富美丽中国的时代内涵和实践经验。最后,美丽乡村是推动实现数字生态文明的重要势能。美丽乡村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美丽乡村是乡村振兴动力上的转换和发展模式上的优化。美丽乡村以全面协调可持续为基调,注重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通过有机、可循环打造友好型农村发展模式,凝聚生态共同体意识,从而保障乡村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数字生态文明建设是数字中国、美丽中国建设的共同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了“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这一重大命题,为新一代数字科技助力乡村生态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国家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助力基础设施、能源的低碳化、绿色化方面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可以预见,数字化领域不断加强科技攻关,拓展数字应用,能够为乡村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能。绿色发展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使得乡村绿色低碳转型的发力点在哪里,数字红利就释放到哪里,有助于降低全链条能源消耗,推动生产效率和能源效能共同提升、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让农业农村发展质量更高、成色更足。
    总结起来看,在乡村数字生态文明建设中,坚持绿色化和数字化两轮驱动,同时推进数字乡村和美丽乡村的建设是推动数字乡村发展和生态文明发展的必由之路。以绿色化为引领、以数字化为支撑的数字生态文明是良好生态、绿色产业和美好生活的有机统一,是数字中国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共同目标。
    二、分析现状,准确把握当前乡村数字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数字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今后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环境治理的新方向。近年来,我国在积极探索和推动数字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着发展起步晚、技术不成熟、基础薄弱、能力不强、协同不够等问题。
    (一)数字生态文明建设起步晚,技术发展还不成熟
    我国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起步于“十三五”时期。《“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出台后,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才得到推进。在应用层面,技术融合与应用的发展较慢,而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日益迫切,数字技术和生态文明之间的张力仍制约着我国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在数字技术发展方面,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首次提出“数字中国”这一概念。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数字中国”被首次写入党和国家纲领性文件。同时,“十四五”规划将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明确了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原则、任务和实施路径。现代信息技术仍然是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底座。信息化、大数据、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在不断发展,但如何实现数字技术与生态文明建设应用场景的深度融合仍然面临挑战。
    (二)生态环境数字化基础能力薄弱,缺乏全方位、智能化、精准化的生态系统感知能力
    良好生态需要智慧集约的数字化基础予以支撑保障,但生态环境数字化基础设施支持根基薄弱,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监管平台建设不足,生态环境管理服务系统集约化不够,缺乏全方位、智能化、精准化的生态系统感知能力。其一,生态环境数字化基础设施支持根基薄弱。一方面,传统基础设施的部署应用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不平衡问题凸显,对已建成的数字基建开发使用效率不高。另一方面,数字新基建与数字环境基础设施的技术相融仍面临较大挑战,不同新型基础设施和数字新基建往往采用不同的技术标准和平台,技术整合和互操作性困难,不同系统难以协同运行。其二,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监管平台建设不足。环保督察、河长制等制度设计与政务平台的对接程度不高,环境监测仍呈单一型,未能建立起天空地网立体化监测监管体系,对于突发生态事件的预测监管预报能力不足,未能建立起智慧生态大数据分析预警及指挥调度系统,动态智慧感知能力不强。其三,生态环境管理服务系统集约化程度不足。生态环境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建立不完备,纵向上未能集成在统一大平台,平台的集成、部署和管理不完善,协同共治效用不足。
    (三)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体系还不够健全,“数据孤岛”现象依然存在,数据要素在生态保护和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数据是数字技术的核心,生态环境数据是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但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体系不够开放,未能实现协同共享,环保、农业、气象等领域的信息往往独立存储和管理,未能形成整体、高效的生态环境数据体系。同时,数据碎片化问题仍然存在。各类生态环境数据散落在不同主体间,未能进行充分的信息整合。不同系统、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和交互困难,“数据孤岛”制约着数据赋能生态治理实践。此外,生态环境治理的技术标准和数据标准不一,缺乏生态环境数据流动共享渠道,难以实时动态更新同步。一方面,数据作为一种治理要素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不足。部门间的生态数据管理和政务平台间融合不够,缺乏统一的生态环境数据平台和沟通机制,不利于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另一方面,数据作为一种资产要素,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功能不强。缺少生态环境数据的权责清单目录,数据资源权利主体不够明确,生态产品开发存在安全风险,制约着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的挖掘、分析、加工和利用效益。
    (四)业务、技术、数据融合不深,业务应用系统亟需整合优化
    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的应用不足,数字化平台建设在生态业务、生态技术、生态数据方面的融合不深,应用系统的跨场景建设和协同共享水平不高,这些都亟需整合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具有一定普遍性特征和规律,数字生态系统的共性应用建设不足,尤其在业务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分散独自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共性需求难以统合。在技术方面,生态系统建设模块开发未能建立起通用框架,生态环境业务管理模型难以建立,无法构建起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态势研判、监测预警、精准预测、精准监管、风险防范与评估等业务模型算法,难以形成辅助管理与决策的数字化应用产品。在数据方面,纵向数据壁垒仍制约着生态数据的流动共享,对数据的分析应用细化不够深入,与生态环境业务管理的相融度不高,生态数据仍有待挖掘其丰厚的增值价值。此外,移动业务端应用的开发力度不够。生态环境平台在面向业务和面向决策的移动端平台建设不足,在核心业务方面的移动端处理能力有待提升;移动端功能不够完善,对于公众在生态环境信息等方面的查询上报和处理等不够及时精准,业务应用体系的整合度仍需提升。
    (五)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不足
    尽管《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的战略布局和体系谋划反映出“整体布局”的特点,但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依然存在着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不足的问题。在数字生态基础设施方面,跨部门跨地域的共建共享能力不足,“新基建”与传统基础设施的融合仍存在壁垒,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数字底座协同发展。在生态数据要素方面,跨系统跨部门的有序流动仍存在层级梗阻,数据要素的持有存在各自为政、自成体系的问题,导致资源分配、制定政策和项目推进存在协同障碍,不利于数据资源的大循环。在生态环境资源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跨系统跨业务的高效联通不够,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仍显不足,无法对数字生态环境呈现一体化感知和全过程监管。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以及环保督察等数字化应用场景开发不够,难以提供高质量的数字环境公共服务,无法形成协同治理和协同控制的有机数字生态系统。
    (六)数字化与绿色化的融合还有待加强
    数字化和绿色化是基于数字中国和美丽中国战略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两大理念。在数字乡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背景下构建数字生态文明,数字化和绿色化的融合还有待加强。一方面,数字化进程不断加快,其本身所带来的能量消耗也在上升。数据中心是数字基建中耗电和碳排放的最大来源,在2020年的时候,国内的数据中心用电量已经占到了全社会总用电量的2.7%,数字绿色新生态链尚未建立。同时,对于数字能耗方面的监管不够。能耗监测数据方面涉及不同排放主体和相关利益主体,数字能耗排放监测缺乏统一的指标和使用规范,制约着数字化赋能绿色化。另一方面,绿色化与数字技术的融合难度较大,在绿色能源、环保监管以及可再生能源资源等重点领域还存在一定的技术瓶颈。同时,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脆弱性也考验着数字技术如何在助力绿色化的同时维护好生态安全基础。智慧交通系统和农业数字化等领域的高成本投入和长回报周期制约着生态产业发展,未能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数字能耗控制与绿色资源动态协同的双融合格局。
    三、强化认识,深刻分析乡村数字生态文明建设面临困境的制度性成因
    数字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表现欠佳和后劲不足,其根源主要在于制度设计的局限,其中包括职能机构配置不完善、机制不通畅、基础不扎实、城乡数据鸿沟大、人才不足、数据不好用以及生态建设缺乏激励性等问题。
    (一)管理职能和职责的分配方面还不尽合理、制度设计方面有缺失
    目前,领导数字乡村和数字生态文明的领导机构并不是协同统一的,数字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中并没有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能部门,数字生态文明建设的职责分工和协同方面还缺乏有效机制。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作出系统安排。为落实中央部署安排,2021年7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共同发布了《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指导各地开展数字乡村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但是,数字乡村建设七部委分别是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主管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业务部门未列其中,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都在数字乡村建设领导小组之外。随后,2022年1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部署了数字基础设施升级、智慧农业创新发展、数字治理能力提升等八个方面的重点行动。十部委相较之前的七部委增加了住建部、商务部和广电总局三个部门,但依然没有联合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等主要业务部门。
    (二)数字生态建设的投入机制不足,未能形成良性循环
    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在经济体制方面缺乏支撑。生态环境数字化基础设施是一种投资高、回报周期长的经济投入,目前数字生态统一大市场尚未形成,产业化程度不够,政府与社会投资未形成多元合作机制。具体表现为:一是数字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来源、分配和投入量不均衡。不同地区和组织的经济基础不同,一些欠发达地区或中小企业往往难以承担这样的投资。同时,投资领域的信息不对称和政策相关因素会抑制投资的积极性,不利于形成经济投入的良性循环。二是受制于生态数字技术的标准规范不一,各个操作系统和管理平台难以集成,难以搭建起全国统一大市场。三是不同地区间的发展差异则会导致数字生态市场的不均衡发展,企业间竞争和合作格局不明朗也会导致产业分散化和碎片化。四是政府与社会投资未形成多元合作机制。目前,大多项目都是由政府主导建设的,社会投资较少,缺乏多元化的资金来源。五是在合作共建过程中,由于数字生态涉及层级广且部门多,政府监管与互信机制难以发挥作用。
    (三)数字公共服务非均等化,城乡数字鸿沟难以有效消弭
建立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体系需要全方位的基础支撑。与城市相比,乡村地区的基础设施薄弱,智慧电网、智慧农业建设等方面动能不足、支撑力度不够。在能源供应方面,农村电网基础设施老化,更新换代成本较高且周期较长,影响生态数据的全过程收集和流动。此外,农村地区的新能源战略布局不均,绿色清洁能源开发应用能力较弱,不利于生态数据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在农业发展领域,智能装备的研发滞后,智能农机适用性较差,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技术支撑不足。此外,乡村信息化智能性不足。随着数字乡村建设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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