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副书记在市纪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上的研讨交流发言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多次提出要求,强调“自身硬首先要自身廉”“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至第一百二十一条列出了关于廉洁纪律的9个方面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明确了界限,提供了遵循。下面,围绕中心组研讨交流主题,我谈几点体会。
树牢纪法观念,严守廉洁自律“底线”。“一个人廉洁自律不过关,做人就没有骨气。”“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从近年来查办的一些腐败案件可以看出,少数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糖衣炮弹慢慢腐蚀、层层攻破,其自我约束松懈、纪法意识淡薄是重要原因。《条例》针对“违规为特定关系人谋利、实施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9类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的情形,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我们一定要逐条逐项逐类对照检视、反思警醒,切实把学用《条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强化纪法意识、绷紧纪法之弦,时刻把纪律的戒尺、法律的戒尺、规矩的戒尺牢记于心,把纪法精神、纪法要求、纪法界限落实于行,真正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踩红线。
涵养敬畏之心,立好廉洁用权“标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干部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条例》分则中针对一些党员干部为特定关系人谋利、搞假公济私、挥霍公款和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等,都作出惩戒性规定,从反面为我们划出廉洁用权、履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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