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常委在市纪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上的研讨交流发言

纪委常委在市纪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上的研讨交流发言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忠实履行职责使命,以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下面,围绕中心组研讨交流主题,我谈几点体会。
    在深学细悟上下实功,让政治纪律意识强起来。“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监督执纪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进一步划出了政治纪律的硬杠杠。用好纪律“戒尺”,首先要让党员干部明确“严”的标准。一方面,要先学深学。带头并督促分管领域纪检监察干部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对每一条政治纪律都认真钻研、学深学透,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既明确自身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又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履职水平。另一方面,要督学促学。加强对联系地区、部门、高校党纪学习教育的督导,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政治纪律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促进增强纪律意识、养成纪律的自觉。
在从严执纪上出实招,让政治纪律规矩立起来。《条例》是全党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也是从严执纪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必须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纪的重要职责,确保党的政治纪律得到严格贯彻执行。一要持续深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条例》明确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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