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某市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X届X次、X次、X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构建全市“XXXX”应急管理体系,以实现安全生产“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自然灾害“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围绕“统、防、救”三个重点,完善安全责任、法规制度、基层应急、风险防范、救援救灾和数字应急六个体系,提升综合统筹、监管执法、基层治理、事前预防、应对处置、整体智治六个能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固本强基推进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较大事故控制在10起以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杜绝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综合统筹能力。
1.夯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坚持清单化履职,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重要履职标准,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半年述职报告制度。聚焦关键时段、重要节点、重大问题、重大险情等事项,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统筹调度、专题研究等制度,实现科学应对。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监督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着力解决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
2.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大各级安委会、减灾委统筹抓总力度,推进综合监管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抓好工作安排部署、部门职责梳理,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要环节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各专项办公室牵头部门专业优势,赋予其部分考核、约谈等职责。发挥专项指挥部组织协调、会商研判、调度指挥作用,完善灾前递进式预报预警、灾中预警响应联动、灾后“点对点”指导恢复重建机制。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聚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共同发力的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持续厘清新经济业态下和机构改革后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自然灾害防治部门要发挥好专业优势,进一步强化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防治责任。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量化和履职评估,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一线岗位人员为基础、技术负责人为重点,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健全监管责任人公示和履职评估制度,统一公示“行政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监管、企业(单位)”4个责任人,对“一企多牌”实施整合。健全重大风险管控责任人和措施公示制度,在风险较大的场所、设施和部位,统一公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风险管控措施。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5.完善法规标准。做好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推动修订《X市安全生产条例》《X市消防条例》,制定《X市危岩地灾应急救援办法》,编制《X市航空应急救援操作规范》《X市航空应急救援无人机操作规范》等地方性标准,推动“百部地标”发布和应用。
6.规范监管执法。运用“应急监管执法”平台对监管执法实施全过程监督,实现“一网统管、上下衔接、分级负责、提高效能”。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编制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持执法检查、问题查找、经济处罚“三个强度”通报,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严惩严重危险作业行为。推动执法技术检查员招录工作,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性不足的问题。
7.加强帮扶服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组织“企业安全管理经验交流大讲堂”活动。创新小微企业安全治理模式,推动核心企业与产业链企业、行业区域内企业互助协作。大力发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市场,鼓励企业购买技术服务,推动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对标杆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评级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8.严肃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制定系列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规范,规范调查行为,提高调查质量。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肃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加强信息共享,严查瞒报行为。对典型事故实施挂牌督办。持续完善洪涝、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制度。
9.完善举报奖励和诚信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鼓励企业实施内部举报奖励。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对有功人员和单位实施奖励。加强行业安全诚信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企业实施警示曝光和诚信制约。
(三)完善基层应急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10.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的部署,结合党建统领“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建议,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人员、装备、车辆、制度保障。建强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体系、五级网络”,打通安全治理“最后一米”。
11.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积极推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打造区县创建示范点,全面提升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信息化管理和指挥体系建设,强化下水道、化粪池、地下管线、燃气管道、桥梁、公共交通等城市“生命线”风险动态监测和管控。持续推进安全宣传和应急科普,切实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巩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群众基础。
12.夯实防灾减灾基础。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重点工程建设和冬春强基行动计划,加强X库区危岩地灾综合治理,提高应对灾害的设防能力。分区县制定年度工程治理任务清单,实施7处中心城区易涝点和100km河道整治,新建森林草原防火标准检查站100座,新建X波段天气雷达2部、自动气象站218个、应急鹰眼监控1300个,购置应急叫应设备1300台,新建和改扩建地震监测台站30个,开展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50处,完成避险搬迁2万人。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现自然村全覆盖。
(四)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提升事前预防能力。
13.加强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评估管控制度,政府部门在“两重两新”(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影响安全的新情况、新变化),企事业单位在“四新一变一危”(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重大变化,危险作业)方面,针对性开展风险研判、发出预警提示、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常态化销号和动态清零管理,持续完善“自查自报自改不处、不查不报不改重处”全链条排查整治责任体系。坚持“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
14.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在道路交通领域,加强对“三客一危一校”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的整治;集中开展网约车违规运营和责任主体失管问题治理;突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强化农村道路“生命工程”建设。在建设施工领域,聚焦公路、铁路、水利、市政等重点项目,大力整治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无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和设计施工“两张皮”等问题。在消防领域,持续开展遗留问题大起底、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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