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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1
X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29
X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52
X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77
X市委政法委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96
X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X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2024年1月2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X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63个问题,现已整改60个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工作开展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方面
1.关于“政治建设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21日,我局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展政治轮训,按照2021年计划补充完成政治轮训。2024年4月1日我局组织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暨政治轮训开训仪式,按照“砺剑铸盾2024”政治轮训课程安排,4月2日,课程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如局长为全局民辅警讲授专题党课、政委作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宣讲、民警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宣讲、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学习笔记及心得体会等,全局上下学习氛围浓厚,政治轮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持续整治顽瘴痼疾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先后组织召开了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培训会和执法质量提升专题培训会,对执法办案人员和法制员规范执行进行了全面培训,后续将持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学习班。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执行‘三个规定’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对“三个规定”内容再学习,进一步强化学习成效。二是建立“三个规定”问题登记报备机制,完善问题登记台账,切实做好违规线索上报工作,确保责任倒查有据可依,同时每月25日前向X市局上报“三个规定”月报表。三是强化纪挺法前宣传,实时做好违反“三个规定”问题通报工作,对轻微违纪违规问题和苗头,注重运用好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约谈等手段,把问题消除在萌芽,制止于始发,防范于未然。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长期滞留涉案款”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我局实际,现将相关涉案资金全部上缴国库,同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案财物管理的通知》,明确目标,理清责任,为下步工作打基础。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关于“涉案车辆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选定涉案停车场。目前,X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X市忠宇汽车救援服务站、X市快通道路救援服务站两家涉案停车场签订的合同正在履行中(合同期限为:2021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0日),待合同到期后,X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严格按照程序规定,重新面向社会公开选定符合规定的涉案停车场。二是落实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现有两家涉案停车场(X市忠宇汽车救援服务站、X市快通道路救援服务站)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深入督导检查,对发现存在不规范行为的,根据情况采取暂停使用、解除合同等监督措施。三是督促完善停车场内部管理。督促指导涉案停车场完善台账资料,规范收费标准、收费明细,实现“进有台账、出有记录、规范严谨”的管理工作目标。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6.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方案》《X市公安局党委202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导实施办法》,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手段,完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述责述廉、签字背书等压力传导制度,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局党委班子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督促纪检、督察部门严格落实“一案双究”,对典型案事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全面推动追责问责走向严、紧、硬。三是依托12389、12345群众举报投诉平台和群众上门举报投诉等,认真开展举报投诉案(事)件核查工作,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2024年以来,共受理举报投诉5起,其中查否4起,查实1起,已按要求移交驻局纪检监察组正在处理中。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7.关于“通报批评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对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及时报请督察长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并建立台账,作为立功受奖、评优评先等审核的依据。2024年以来,未采取过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二是严格执行局党委作出的决定,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严格按照规定督促全局党员要守规矩、守底线,通过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使全局党员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8.关于“违规评授警衔问题未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现X市纪委监委已下达处分文件,坚决依法依规处理,确保涉及人员纪律处分执行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9.关于“‘吃空饷’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单位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活动,摸清在岗人员底数;二是规范各单位借调、外勤人员使用审批流程,对不符合借调要求的一律召回;三是严把长时间事假、病假审批关口,规范审批流程,杜绝钻制度的空子。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0.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检查,及时整改。现已经将门户网站信息进行了及时更新,截至2024年2月28日,公安局网站共发布信息160条,基本情况已在1月15日进行了更新。二是吸取教训,强化整改。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门户网站的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实效。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上开设的相关栏目,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四是强化培训,提高水平。加强运维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审核机制,加强文稿校对,对所发稿件信息内容严格审核,杜绝错别字,排版错误、数据不准等情况发生,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的运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1.关于“智能化、便捷化服务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汇报市委市政府在局门口建智慧警局,铁山派出所配置的身份证受理一体机已启用,同时对自助终端设备的使用时间、使用次数定期检查,立足现有设备提高服务质率,确保物尽其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2.关于“执法为民理念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完善“三级”培训体系,把握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紧盯法制民警“相对定数”,聚焦办案民警“普遍多数”,实现培训范围全覆盖。灵活开展法制培训工作,每周一张实战小卷、每单月一次执法培训、每双月一次法律知识抽考。培训采取专家授课、网上培训、旁听庭审和公检同堂等多种形式,激发民警学习热情,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提升民警法律素质和职业素养。二是选优配强法制民警和法制员队伍,深化法制实战练兵,建立法制人才库,不断提升法制队伍的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创新出台并全面推行《X市公安局执法工作红黑榜制度》,紧盯执法工作薄弱环节,结合案件管理、四个一律、执法过错、检察监督等配套机制,对执法工作进行动态全流程管控、全方位评价,并与主办单位及主办民警绩效考评、奖优评先挂钩,实现了执法层级从形式责任到实质责任、责任追究从事后到全程的升级转变。四是建立案件管理三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和案卷质量规范标准化体系,强化问题通报和整改反馈,通过网上巡查、跟踪复核等方式,形成“事前预警-过程监督-疑难介入-结果问效-整改复盘-考核问责”的监督闭环,实现对执法核心要素的全周期管控,保持案件管理零隐患、零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3.关于“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质效不高对重复信访、多次信访群众缺乏有效沟通,重信重访事项化解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信访案件清理活动;二是创建“零信访”基层单位活动;三是制定联席会议机制;四是出台《X市公安局信访督查专员工作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4.关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小案’打击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针对传统“盗抢骗”案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实战单位主力军作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是规范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接处警流程要求规范接处警,确保做到“三个100%”(出警率100%、现场统勘率达到100%、现场物证提取率100%),同时加强视频监控、电子数据、地理位置、通信基站等时空信息采集,实现现场中心、外围、沿途、窝点全程勘查、全息采集、规范录入,确保每起侵财案件现场都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勘查。三是突出重点人管控。对全市电动车维修,废旧物品,礼品、贵重金属回收等行业从业人员和以往盗窃案件前科人员、销赃人员开展深入调查摸底,逐人建立信息清单,做到“一人一档”,及时掌握发现苗头性、预谋性、行动性信息,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广泛发展布建治安信息员和特情耳目,及时收集辖区内违法犯罪线索情报,为破案打击工作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5.关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重点道路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问题。要求交警大队全体民辅警严格落实道路隐患排查工作职责,按照《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试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国省道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手册》有关要求,联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重点排查缺少防护设施或防护能力不足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桥梁隧道和施工路段,事故风险突出的普通国省道穿村过镇、开口过多、平交路口路段,以及农村公路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等各类占道经营问题。商情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推进“四好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落实农村平交路口实施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示信号灯)“五必上”,具备条件的平交路口实施支路进主路“坡改平”工程。在道路规划、建设、改造等阶段,同步设施完善警示、隔离、防撞等设施,规范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实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彻底整改。针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系统整改。二是关于交通拥堵问题。交警大队加强软硬件建设,从传统的“高峰岗”“护学岗”入手,加大警力部署、科学部署警力,全力做好疏堵保畅工作。比如垭口温州路交通拥堵问题,温州路升级改造后,经与相关部门协调,取消了路测停车位,“还路于通行”,加大了通行效率;同时完善了科技设施,垭口周边红绿灯配时采取“进垭口时间长、出垭口时间短”的工作措施,有效减少同时段垭口区域车辆运行时间;针对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问题,充分发挥“校家警”联动机制,共商协作,集思广益,“一校一策”,建立警校联络员群,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全力推进全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三是渣土车管控不严格问题。交警大队研究制定了“五个一律”工作举措,严格规范渣土车管理。与城市管理部门协作,对未经核准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依法中止运输车辆运行,并责令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违规使用“黑渣土车”的运输单位,除依法予以处罚外,取消相关运输企业的运输资格。通过对出入工地设置管控岗、道路设置检査岗、平台监控、联合执法等手段,监督施工单位、运输企业使用正规渣土运输车,严厉打击无资质、标识不全的运输车辆。同时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一超四罚”措施严格落实。健全危险路段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公布提示“三位一体”常态机制,持续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四是切实做好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教育。广泛开展防范“电诈”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小手拉大手”等方式,向群众面对面讲解诈骗犯罪形势和特点,传授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并公布报警电话,发放警民联系卡,切实营造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6.关于“执法责任链条拧的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以网上巡查和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执法监督模式,强化日常执法质量监管,及时发现、纠正执法问题,对存在重大执法问题的案件一律认定执法过错,对被认定执法过错的案件,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制度,按照《X市公安局刑事、行政案件审核规定》,案件办理过程中必须按照办案民警负责--法制员审核--单位领导意见--到法制部门书面审核的四级审核责任流程办理。充分发挥基层单位法制员的作用,充分发挥六执法“源头质检”的作用,严格案件法律审核把关,确保执法办案质量。二是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大讲堂活动,加大违规违纪办案的处置力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7.关于“未经立案违规采取冻结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对所有民警强化执法培训和监督,普及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认知程度,增强违规冻结行为的警惕和抵制意识,构建办案单位共同参与的整改体系,同时启动问责机制,已于2021年2月对办案民警以及相关领导给予相应政务处分,第一时间整改纠正。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8.关于“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案管系统报警、预警作用,设置专人对各个环节采取每日网上巡查,采取每日定时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及时复核的3步闭环工作方式,与日通报、周通报相结合,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办案单位整改,形成从接处警、受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到移送审查起诉的全链条监督。2024年,已发布案管通报1期,案管提醒200余次,涉及单位10余个。同时注重运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狠抓流转案件卷宗质量,充分发挥平台“两统一”功能,建立健全“谁审核、谁推送、谁负责”质量管控机制,严把流转案件卷宗质量“出口关”,逐步推动线上线下双轨制向线上单轨制流转转变。二是每月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在每月进行刑事、行政电子卷宗评查的基础上,利用案件管理系统,对接处警、受立案、刑事案件立而未办情况进行每日提醒,进而督促执法办案单位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9.关于“现场执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拦截、警戒、盘查工作任务进行警力配置,合理分工,设置停车示意标志。二是通过大练兵训练,对执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执勤人员自身防护意识,提升了设卡盘查、拦截、警戒等警务技能。三是执行设卡任务中,一律佩戴防弹衣等防护装备。四是统一由授衔民警带队设卡。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0.关于“纪律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2月2日,组织督察大队、驻局纪检组、党风政风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从严执行《X市公安局考勤制度》事宜,成立联合督察小组,对全局各单位开展违反上下班纪律、迟到早退现象进行不定时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曝光,对屡次不改的民辅警给予相关的处理,单位领导予以追责问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1.关于“落实工作纪律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督察大队采取现场督察与网上巡查相结合,对全局各单值班备勤、规范执法、执行规章制度等工作开展督察,下发督察通报8期,网上督察通报2期,微信工作群通报10余次,督察工作提醒10余次,切实提高全局民辅警思想认识,坚决做到守纪律、知敬畏。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2.关于“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持续对全局各成绩落后实战单位开展约谈,通过约谈敦促落后单位摆正态度、提高认识、深挖线索、主动出击,尽快摆脱落后局面。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3.关于“优化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请示,制定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实施办法,举办年轻干部培训班,提高年轻干部综合素质,激发年轻干部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发展动力,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沟通协调。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24.关于“派出所所长任命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请示,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沟通协调。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25.关于“落实《河南省政法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请示,认真学习《河南省政法系统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读懂吃透文件精神,借鉴其他县市干部交流经验做法,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沟通协调。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26.关于“高素质人才储备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协调市委编委利用空缺编制广泛吸纳专业人才招警入职。今年招警20名,其中有法律、计算机类等,尤其在鼓励民警们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方面,2022年4月6日我局制定了《X市公安局鼓励支持民辅警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五条措施》,一是为报名参加考试的民辅警统一购置所需备考资料;二是统一组织安排集中培训、远程授课等;三是以非脱产学习方式为主的原则,单位在工作安排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四是对于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民辅警,我局将给予相应的奖励。五是对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民警,纳入我局法律人才库,优先安排到重要执法岗位工作,优先提拔重用。同时局党委择优选出两名爱好无人机的民警,现已送河南省公安厅参加无人机培训班。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推进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有差距。”方面
27.关于“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请示报告制度,我局党委带头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进行认真学习,并就向谁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什么、怎么请示报告等问题向全体领导干部进行传达学习。同时,局党委会专题学习了市政法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并进行了明确分工,为下步请示报告工作指明方向。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8.关于“落实平安建设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了由副市长、党委书记、局长宋晓鹏任组长,政委赵天奎任第一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一村三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一村三员”工作,同时强化各部门协作,督促社区民辅警常态化下村开展工作,深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分析研判和化解工作,积极发动村(区)两委干部、治保会成员、社区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深入辖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努力做到纠纷早解决、矛盾不上交,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努力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9.关于“扫黑除恶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选派刑侦精兵强将加入扫黑专业队伍从事涉黑恶线索核查侦办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创安”的十六字方针,全力护航X市经济持续向好发展。二是强化经费保障,我局党委积极克服经费紧张困难,研究通过扫黑经费优先保障决议,全力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高效开展。三是严格线索核查,针对现阶段扫黑除恶工作实际情况,我局始终秉持黑恶犯罪“零容忍”理念,持续开展涉黑恶线索“回头看”活动,对2018年以来涉黑恶线索重新梳理,全力打击黑恶犯罪。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0.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为更有效发挥绩效考核“以考促战、以评促建”作用,结合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立足于公安机关各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各考评牵头警种对考核方案进行研究,重点对打、防权重占比进行调整。方案调整后,考核方案共分5个部分,分别为:重点业务工作评价指标(50分)、重大专项工作考评指标(20分)、队伍建设评价指标(15分)、负面评价指标(10分)、奖励因素(5分),共计分值100分。在考核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将“防范”工作主要体现在重点业务工作评价指标(涉及维护政治安全及社会稳定综合考评指标、安全防范综合考评指标,共28分)中,将“打击”工作主要体现在重点业务工作评价指标(涉及打击犯罪综合考评指标,共22分),队伍建设评价指标、负面评价指标考核对象主要针对单位基层基础建设、内部队伍稳定及队伍管理事项进行考核,奖励因素则综合考量各单位基层基础建设(含实体化建设、思想理论建设等)进行考核,涉及重大专项工作考评指标(涉及公安部部署的全国性专项行动及省公安厅部署的“豫筑平安”系列行动、X市公安局部署的“鹰城雷建行动”等)仅针对相关业务警种进行针对性考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1.关于“‘防’的篱笆扎的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充分运用各种资源,结合暗访、检查、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复杂场所、部位、地区深入摸排,认真梳理,及时准确掌握各类线索。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或者降格处理,对存在涉黄行为的场所坚决停业整顿,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同时督促指导各派出所把辖区涉“黄”问题当作重要任务去抓,治安大队不定时、不定点,深入各辖区明察暗访,对发现辖区存在涉“黄”行为的将严格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2.关于“出入境风险隐患管控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出入境风险隐患管控,确保对临时入境外籍人员的信息掌握更加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外籍新娘的管理,对外籍新娘进行登记备案,建立个人档案,及时更新信息。加强对外籍新娘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定期对外籍新娘进行走访、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加强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与外籍人员相关的舆情事件。四是加强派出所、出入境管理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应对能力。五是加强对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3.关于“推动‘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存在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其中11项是因为场地原因未入驻,已上报X市政务大厅扩展场地,其他全部入驻完毕。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亟待进一步提升。工作方案制定照抄照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所有文件材料标准格式和内容的把关审核,切实提高材料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意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坚决克服得过且过、不思进取的思想,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三是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最后一道关口”意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审核核对,层层把关,确保严谨合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5.关于“‘项目警长制’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不断强化“项目警长”工作落实,切实立足公安职能,积极加强与辖区企业沟通联系,制作问题清单和风险隐患清单,分包到人并定期走访,按照“第一次碰头照面、第二次增进互信、第三次共同提升”的三部曲,多方筹划为企业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助力企业发展,赢得企业信任。二是加强警企合作及“项目警长”的宣传工作,通过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走访企业、举办座谈会等方式,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防范风险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知识,提升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三是积极发挥“项目警长”作用、深入排查整治重点项目,企业周边治安乱点部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细化完善涉企警情处置流程,坚决保护企业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纳入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渗透力;将意识形态同公安工作和专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开展;将意识形态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到各科室所队,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扎实开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7.关于“涉警网络舆情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成立专班,按照责任分工,每日安排专门人员,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通过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积极转变工作人员舆情应对理念,坚决做到一旦发现舆情能够第一时间反应,主动上报、妥善处置、及时反馈,从根源上消除舆情反映人误解、误会,有效防止舆情的蔓延扩大。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8.关于“落实《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要求不达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全部移交。制定下发了《X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党员及公职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工作的通知》,对移送条件、移送范围、移送时限、移送程序进行了明确,要求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的涉及党员及公职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3日之内移送法制部门,由法制部门统一按时限、按要求移送监察部门,杜绝漏移送、超期移送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9.关于“案件通报和线索移交不严肃、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案件当事人身份信息的核查。各办案单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初次询问、讯问,必须查证核实案件当事人的政治面貌、是否系监察对象等身份信息,同时及时调取党组织关系等相关证明,进行查证核实。法制部门在审核案件过程中,加强对案件当事人身份信息核查证据材料的审查,督促各单位及时发现并移送案件或线索。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践行职责使命有差距,推动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方面
40.关于“依法执法不规范。案件定性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办案民警在案件办理后,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法制员把关、审核力度,提高案件质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1.关于“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多次优化整合专题培训内容,强化民警对现场处置、调查取证、规范使用办案区、出庭作证等重点执法环节的实战练兵培训。在不断丰富培训内容的基础上,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培训效果。充分发挥网上法律学校和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两个平台,不断完善学考结合机制,鼓励支持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充分发挥以考促学的积极作用。2024年,已开展两次执法培训,下发执法实务每周一卷8期。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2.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指定监视居住点的警力配置,严格落实监管人员值班登记,坚决杜绝脱岗、漏岗情况的发生;二是对各指定监视居住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隐患,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3.关于“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与取保人李某某取得联系到所,了解其案件进展情况,加大对取保候审人员的管理力度,动态掌握被取保人的思想动态,对未按规定履行定期报到、汇报制度的,依法依规给予相关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4.关于“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办理能力不强,质效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定期召开案件研判分析会,全面分析案件侦破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集思广益,调整思路,全面提高刑事案件的办理力度。目前,2021年至2023年11月,办理的88件经济案件中,其中未立案44起,均已做出不予立案决定;未破案7起,均已破案,并刑拘4人、取保5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5.关于“执法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优化调整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工作职责。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定期听取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及时预警、研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执法工作;研究审议我局制定的重要执法制度、办案单位办理的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有争议的、撤销的、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通过加强内部监督保证办案质量,减少冤假错案发生。三是建立警种执法分析机制。执法业务警种定期向法制大队报告本警种在执法情况和存在问题,由法制大队进行收集整理并向执法监督管理办公室报告,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充分发挥条线指导监督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6.关于“监管力度不大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问题评查机制。组织法制、督察、信访、纪检等部门,定期对因执法引发涉访涉诉类案件、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行政诉讼案件和易引起涉警负面舆情的案件进行梳理、评查、分析。二是强化执法质量攻坚提升行动。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办公室作用,在执法办案各环节设置好“隔离墙”、通上“高压线”。全面落实“四级审核把关”制度和法制员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和执法瑕疵,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强化执法专项工作推进。根据当前执法重点工作和存在的突出执法问题,将专项检查、日常考评等列为工作任务,根据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我局红黑榜制度第一时间在局内亮晒排名,最大限度实现对全局执法工作的科学、准确、精细管理。四是强化执法关键环节监督。依托全局基础信息建设,紧紧围绕执法风险隐患较高的办案场所、接处警等监督重点,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创新改进工作方法、确保案件管理信息化、办理规范化、审核精细化、考评阳光化。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7.关于“基层派出所警力配备不达标”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共有授衔民警259人,经局党委研究,通过新警分配、机关警力下沉派出所等方式调整警力,现派出所授衔民警104人,已达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0%。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8.关于“部分派出所民警人数不足5人”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全力推动警力向派出所下沉,派出所民警人数配备均达到5人以上,现已全部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9.关于“持续推进‘一村(格)一警’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工作理念,守牢社区民辅警工作阵地,按照警务室、工作站建设标准,对各警务室、工作站软硬件设施保存情况进行摸底,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二是积极争取“一村一警”专项经费,加大警务室、工作站基础建设经费投入,努力提升硬件建设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0.关于“工作开展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省厅、市局文件精神,制定我局社区民警、社区辅警工作任务清单,建立派出所所长、社区民警、辅警月考评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社区民辅警日常管理办法及奖惩机制,落实专项经费,督促包村民辅警常态化下村入户,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矛盾纠纷排查、安全防范等工作。三是每周发布下村工作通知,由各派出所组织包村民辅警下村开展工作,不定时对各单位下村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最大限度督促开展下村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1.关于“专责监督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经党委会研究,分工已经调整,现驻局纪检组组长不再分管业务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欠缺,发挥党建政治引领作用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5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按照整改要求,在党委会、理论学习会、局大会等重要会议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最新精神,切实做到把讲政治摆在首位;以党支部、各派出所为单位,采取集中学、自学、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局民辅警的政治理论学习。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3.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相关制度,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准则》,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研究部署、同推进落实、同检查考核,把党建工作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以党建工作引领公安业务工作的开展。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4.关于“开展‘三会一课’次数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禁毒大队党支部于2023年8月成立支委会,均按照要求召开会议。同时,组织各支部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对“三会一课”的召开时间、主要内容、会议记录格式提出具体要求;各党支部书记是“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联系支部的局党委班子成员每季度对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局进行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5.关于“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1月18日,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部分班子成员做出情况说明,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切实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6.关于“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警务保障室对购买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进行清查,已全部录入固定资产台账。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7.关于“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备案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与市采购部门沟通,2024年起,对需要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的物业管理服务,履行政府集中采购手续。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8.关于“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统一印制验收单,2024年起,凡是涉及零星维修的,竣工后,一律进行验收。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59.关于“租车无审批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沟通,完善了租车手续。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60.关于“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已把每个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管理,同时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压实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责任,开展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接。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61.关于“对协管员疏于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密责任体系严。以“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为基本原则搭建责任体系,强化日常业务工作的考核指导,同时明确各中队长为第一责任人,专管(带教)民警为直接责任人,层层压实管理责任。二是严格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对每名交通勤务协管员的日常工作建档记录,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参照公安机关相关纪律条令,通过严管确保队伍整体素质过硬。三是高频督导检查。对协管员队伍日常工作情况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检查。每日安排专人对协管员路面执勤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情况实行通报排名,并作为交通勤务协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连续考核靠后或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安排进入考察岗进行2个月的考察,视考察结果留用或淘汰。同时,在执勤防护、后勤保障以及工作生活的帮扶等方面落实暖警爱警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62.关于“佩戴警衔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以来,督察大队采取网上巡查与现场督察、群众举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不间断对民辅警规范着装、执勤标志规范佩戴等情况开展督察,共发现2人次违规佩戴警衔问题,已通报全局,收回违规使用标志。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63.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经党委会研究,分工已经调整,现驻局纪检组组长不再分管业务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X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X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2024年1月24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X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58个问题,现已整改54个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有差距”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7次、党总支会议6次,会前,均积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深学细悟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X法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引领作用,要求每次党组会均安排理论学习研讨议程,由党组书记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视察河南等最新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部署精神;同时重点从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找学习重点,学深学透。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制定好全年学习计划。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请示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会上对请示报告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同时在会商会上学习《中共X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了解请示报告事项具体内容以及请示报告时间。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应报告事项未报告”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我院人员内部调整及班子分工分别向市委政法委及市纪委监委进行报告。定期向政法委编送工作简报。同时结合市政法委牵头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的“企业权益保护”指标所涉的金融案件结案率问题,分析研究并制定下步工作举措,形成书面报告,报告至市委政法委。结合评价机构反馈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的我院牵头的“执行合同”指标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分析整改报告,报告至X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学习领会掌握新的精神。参加上级法院和市营商办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印发的各类通知,确保掌握最新的政策要求和会议精神。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院实际,于2024年3月22日经党组研究,制定《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指标专项整改提升方案》,并印发全院各部门。三是强化数据通报。建立健全审限案件跟踪、催办和督办制度,院审管办定期进行数据通报,及时监督提醒,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6.关于“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纳入破产程序的两个案件,逐案分析研判,制定进展明细,加快审理节奏。其中涉及X国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3月7日组织破产管理人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共商举措,4月已经结案。二是积极筛查符合条件的执转破案件,于2024年3月29日通过X市号天钢铁物资有限公司执转破一案,并按程序规定报请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有效化解行政诉讼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提高全体人员化解行政诉讼的意识,积极主动协助政府化解行政争议,减少被诉案件数量。为深化府院联动,促进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良性互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4月1日,X法院会同市政府法治事务中心、市司法局召开X市府院联动协调会,就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沟通。4月9日下午,X市人民法院召开护航金融安全交流会商会,邀请市政府金融服务中心、部分行业机构负责人参会,此次会商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完善了府院联动交流机制,加强了执法司法协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携手维护金融安全,促进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凝聚了工作合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8.关于“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4月22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就涉未成年人性犯罪案件占比呈上升趋势向X市政法委综治办发出司法建议。府院联动推动辖区问题化解。二是3月1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蘅带领民事审判庭部门负责人前往X市寺坡街道办事处,就辖区内“问题楼盘”化解调研,并就电动车违规停放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普法宣传。三是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3月25日,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前往X市八台镇初级中学开展法治课,围绕校园安全、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进行讲解。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重新选派两名正式干警韦春杰、曹海松到分包村担任新的驻村第一书记。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不严,推动过硬法院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方面
10.关于“政治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意识。端正学习态度,按照全年法院系统学习内容安排,抓好学习重点,不断用新知识、新理论武装头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印发《X市人民法院政治轮训实施办法(暂行)》通知和《2024年度政治轮训计划》。二是“学习”全覆盖,扎实做好全体党员干警的理论学习,增强审判执行工作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辨别是非的能力,并强化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提升党员干警政治素质、筑牢政治忠诚。根据中院要求,分别于4月7日-13日、4月14日-20日组织我院8名干警到厦门大学参加培训学习。4月2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关于“英模选树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选树的先进典型张宁波、杨兴华、李晓华被X市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政法干警。同时杨兴华被评为“新时代模范青年法官”。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关于“警示教育入脑入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全院干警深入学习省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局印发的以案促改典型案例通报,切实从典型案例中受警醒。在全院围绕王民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改,3月19日党组会上,专门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深入学习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开展党史学习,4月1日,组织我院部分党员干警前往辛店红九军纪念碑开展清明祭奠英烈活动,赓续红色血脉,缅怀革命先烈,凝聚奋进力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关于“落实‘三个规定’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3月29日,出台《加强“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意见》的通知,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防止当事人、代理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以不正当方式干预或者影响案件办理。2024年4月9日,在X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带你重温“三个规定”的文章,让全体干警进一步增进对“三个规定”的认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
15.关于“对干警从事经营活动排查整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对于发现干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的,坚决依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处理。出台《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对干警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的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巡察期间,对全体干警包含劳务派遣进行排查,发现8名劳务派遣人员名下注册有实体店,目前均已注销。1名正式干警所继承的父亲公司房地产股份,已通过公证方式将其名下股份转让给其妹妹,无法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相关材料已报中院研究。2月1日,全体干警签订了个人公开承诺书,书面承诺不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不违规参股借贷。3月29日,组织干警对本人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自查。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16.关于“应收监人员未收监”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X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关于落实刑罚执行的相关办法》,提升干警的责任意识,案件承办人要及时关注刑罚落实情况,保证刑事审判的严肃性和社会秩序稳定;完善因病收监困难罪犯刑罚落实的相关制度,推进落实因病收监困难罪犯的收监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关于实刑犯收押问题,我院已于2023年12月18日向X市公安局送达司法建议书,建议公安尽快落实实刑犯收押工作。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对15人完成收押,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公诉机关的沟通,进一步落实实刑犯收监工作。关于两名缓刑脱管的罪犯。其中一名已于2024年1月31日到当地司法机关报到,开始执行社区矫正。另外一名已通知公安机关对其进行逮捕,公安机关已对其上网追逃。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关于“选择性执行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使“一人包案到底”向分段集约转变。坚决杜绝选择性立案、人为挑选案件情况。巡察反馈中指出的债权案件已全部立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关于“落实工作任务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的意见》,要求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对方案进行认真研读,并结合开展的以案促改及自身工作认真开展剖析,全面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执行局全体书记员重新撰写剖析材料。
完成情况:已完成
19.关于“办案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知识理论学习,1月23日,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保护》。24日,组织干警学习公司法修法背景和重点内容讲解》、《民法典合同编相关问题研究》、《商事审判中有关合同领域的若干理论与实务问题》,提高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4月,参加X中院组织的民事审判业务条线培训和行政条线业务培训。
完成情况:已完成
20.关于“违反执行案件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执行局在做出拘留决定前,依规由承办人、局长、主管副院长、院长层层审批。同时要求执行案件终本,均要由领导审批同意。
完成情况:已完成
21.关于“民事审理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相关案件,我院已组织人员进行评查,并让时任审判长的法官写出情况说明,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民事审理程序的检查力度,对出现问题的及时纠正并进行通报。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关于“诉讼费应退未退、执行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摸清底数,根据《诉讼费》文件相关规定,对我院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受理的案件,各业务庭室逐案进行核查,建立应退未退诉讼费清查台账,确保核查全覆盖、底数清、无遗漏。同时,对我院2023年12月31日后受理的案件,各承办法官应严格执行“生效后15日内退费”等规定及时为当事人办理退费,坚决杜绝延迟退费。目前已完成退费779案1463034.6元。二是严格落实执行案件“一案一账户”规定,自案件进入系统自动生成账户,要求承办人将执行案款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发放给当事人。对于238万余元执行款长期挂账问题,执行局已成立小组,把挂账明细全部列出,共251笔,因挂账明细不显示案号,部分不显示当事人,挂账明细中显示当事人的有数起执行案件,现已通知时任执行局办案人员对挂账案款一一甄别后清退。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23.关于“信访积案化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18起信访案件,目前已化解5件,对未化解的信访案件,我院将组织人员对案件重新分析研判,制定化解方案,并强化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加强力量推动攻坚化解。对实在难以化解的案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准备材料报送信访终结,并与信访人所在的基层组织加强沟通配合做好稳控工作。
完成情况:正在整改中
24.关于“诉前调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与对接调解组织的沟通,印发《关于加强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选任制度的实施意见》,并组织2024年专职及特邀调解员培训。目前在诉前调解平台已对接的12个调解组织中,已经有6个调解组织实现了案件分流,分流案件数257件,下一步X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分流力度,充分发挥在线调解平台的矛盾纠纷化解作用。另一方面,对诉前调解平台的案件加快办理进度,缩短诉前调解时长,目前我院的诉前调解纠纷平均办理时长为11.23天。
完成情况:已完成
25.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组、综合办公室(督察室)和政治部不定时对院内工作纪律、庭审纪律、卷宗归档、信访接待等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纪律的干警及时采取惩戒措施。截止目前已出审务督察6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道交一体化中心”已施行干警签到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完成情况:已完成
26.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员额法官列席乡镇办班子会”活动,4月1日,执行局联合八台镇政府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深化诉源执源治理;1月30日,我院在鑫源广场开展“全民反恐构建和谐社会”普法宣传活动。3月25日法治副校长联合派出所民警开展“安全教育日”宣讲。4月23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黄璜到市第七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4月25日,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蘅到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
27.关于“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下发庭审笔录及文书制作规范,要求业务部门干警进行学习,提升文书制作规范化水平。落实好院、庭长“阅核制”,结合每日流程监控工作,加强对法律文书实时、动态的监督。针对文书中发现的错别字、用语不规范、适用法律条款错误等问题,从严把关并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沟通,指出文书错误或瑕疵所在,对于多次出现同类问题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积极参加上级法院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同时将评选结果计入承办人绩效考评档案内,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新时代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仍有短板”方面
28.关于“‘头雁’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要求院领导多办案、办难案,并强制要求院领导带头办理发回重审案件,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5日X法院院领导合计新收各类型案件188件,其中发回重审案件5件(全院发回重审案件为7件),办理发回重审案件的比例达到71.43%。同时,要求院领导带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
29.关于“审判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每周组织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召开审判执行质效会商会,对照指标分析短板、制定对策,促进各项指标稳步提升。2024年第一季度,审判工作整体质效位居全市第3,较2023年上升5个位次;审判类案件结案924件,结案率75.98%,结案率位居全市第4,较2023年上升3个位次;三月目标结案415件,实际结案452件,超额完成预期目标,落后指标均有所扭转。
完成情况:已完成
30.关于“协同联动不够顺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梳理未移送的罚金刑案件,截止目前已全部移送执行局。关于涉公职人员移送问题,2024年共审结涉公职人员、党员违法犯罪案件6件,已全部移送。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沟通,对拒执、虚假诉讼进行研判打击。目前执行局相关材料已准备完毕,准备移送拒执1人。正在审理虚假诉讼1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
31.关于“执行条线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执行条线的人员配置。落实轮岗制度,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延阁同志分管执行工作,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尹红国同志负责整体执行工作,并从审判部门、综合部门抽调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3名,配齐配强执行队伍。
完成情况:已完成
32.关于“执行工作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深度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对各个团队构成和案件分配进行科学优化,实现人员合理配置,集约高效执行,强化能动执行理念,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在院党组的统筹及八台镇政府支持下,我院已经在八台镇开启了“执源治理”工作试点,截至今年3月份,执行结案438件,结案率51.83%,全市排名第2;首执案件执行到位率56.2%,全市第2,全省第32;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执行完毕率67.05%,全市第2;平均结案用时65.02天,全市第2名,执行质效大幅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
33.关于“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劳动报酬类案件的执行力度,我院第一季度执结涉劳动报酬类案件22起,执行到位金额140499.67元,执行到位率86.25%;高强度、高密度、高标准开展执行行动,今年共开展集中执行行动9次,拘传被执行人80人,拘留9人,案件执行完毕83件,执行到位金额891.41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34.关于“刑罚金执行效果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力度,今年以来该类案件执结11件,执行到位金额37739.88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35.关于“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研究制定《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规范刑事涉案物品的接收、登记、保管、处置各个流程。
完成情况:已完成
36.关于“涉案物品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对案涉车辆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成员在涉案物品处置方面存在不当,经研究,决定给予时任合议庭的2名干警提醒谈话,时任刑事审判庭负责人的1名干警负领导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
37.关于“涉案财物处置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现存于赃物室的涉案物品进行梳理归类、建立台账、依法处置。针对3000万黄金币,经报河南省财政厅批准,我院于2024年1月移交至X市财政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
38.关于“会议安排不合理”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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