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档案转递制度
一、员工档案管理人员,在接到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一周内将员工档案材料转到新单位;
二、转出员工档案必须齐全完整,按规定进行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档案材料或分批转出;
三、转递员工档案或档案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zuogongyuan.com/1285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