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于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基层党务工作者做好党支部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中心党委编印《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以党中央和省、市委及各级组织部门公开印发的党内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整合了实践中的工作口径和操作办法,提供大量常用文书参考范例,并对容易混淆的内容用问题答疑的形式作出提示,为中心基层党务工作者提供规范、务实、管用的参考和帮助。
一、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立
(一)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二、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 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 经常同行政领导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 抓好党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搞好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4. 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的宣传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 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党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纪检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经常了解并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本单位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2. 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 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4. 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三、党支部书记人选的资格条件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
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
四、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及换届选举程序
(一)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党员数量少、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按期换届,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二)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
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三)党支部委员会换届程序
1.在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1—2个月)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召开党员大会,下同),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包括:
(1)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2)确定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
(3)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选举办法等。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2.会后,党支部委员会就上述三方面内容向上级党组织【指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工)委,下同】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一般提前1个月)。
3.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推荐、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党员选举等工作任务。党支部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根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党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包括:
(1)对党员进行召开党员大会的目的、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工作。
(2)组织酝酿、推荐提名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推荐人选,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3)按有关要求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公示。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4)起草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在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上研究审议。
5.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6.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后,即可召开党小组组长会议(未划分党小组的召开党员会议)。会议的内容是:
(1)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对如何开好大会向党员提出要求。
(3)确定召开大会的其他有关事项。
选举前,党支部应当以适当方式将候选人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作出负责的答复。根据选举人的要求,可以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选举人提出的问题。
7.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具体议程如下:
(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会和实到会党员人数。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2)主持人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3)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作工作报告。
(4)通过选举办法。
(5)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推选监票人,指定计票人员(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员)。党员人数较多的,可先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酝酿和审议,再由党员大会逐项表决通过。
(6)组织大会选举。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具体程序包括:
①清点到会党员人数,会议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继续开会。
②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
③主持人说明选票填写注意事项。
④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选举人填写选票应持慎重态度,考虑成熟后再填写;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写选票。
⑤当场清点选票,并向大会报告选票分发数和收回数,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选举过程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选举过程违反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或者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必须重新组织选举。
⑥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计票。计票时要确认有效票、无效票。
有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选票。无效票又称废票,主要看以下两点:一是选票上的赞成票多于应选名额;二是选票上选举人表达意愿的符号全都不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符号全部不规范或填写符号全部无法辨认。选票部分符号不规范或部分符号无法辨认的,规范和能够辨认的部分有效。
⑦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包括得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和另选他人等。
⑧主持人宣布委员会委员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7)党员大会休会,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由上届委员会推荐1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①清点到会党员人数。
②通过选举办法。
③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推选监票人(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指定计票人员。
④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⑤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⑥当场清点选票,并报告选票分发数和收回数,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⑦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计票。
⑧监票人向选举人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
⑨主持人宣布书记、副书记当选人名单。
⑩协商委员分工事宜。
(8)党员大会复会。后续会议议程为:
①宣布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当选人名单和委员分工情况。
②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发言。
③宣布党员大会闭会,奏《国际歌》。
8.选举结束后,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要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名单以及获得票数。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9.上级党组织根据会议基本情况等对选举结果作出书面批复。
10.做好党员大会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相关文书、主持词范例
附例1
××党支部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请示
××党(工)委:
××党支部现有党员××名,预备党员××名。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于××××年××月××日选举产生,到××××年××月××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月××日,我们召开了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制定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我支部拟于××××年××月××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1. 听取和审查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 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二、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构成及产生办法
1. 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拟设委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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