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县医疗管理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医疗管理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按照“1146”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一、提升能力,科学合理打造专科品牌
(一)督促指导医院等级评审。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二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江西省实施细则》,督促指导县人民医院加快推进二级医院复评创评工作,完善评审相关材料,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带动二级公立医院能力全面提升。
(二)全面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江西省临床专科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争创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积极参与2023-2025年第二批省级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遴选,促进各临床重点专科能力稳步提升,落实功能定位。
(三)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进位赶超。督促全县各公立医院按照要求,完成2023年度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持续开展数据质控,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力争全县综合医院考核排名较上年有所提升,更加突出医疗机构内涵式发展。
(四)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推进落实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责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责任清单,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部署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推进医疗机构疫情监测预警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深度协作,探索建立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到2024年底,全县二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设置且诊疗科目开设率达100%。
二、高位统筹,构建优质医疗服务体系
(一)开展二级公立医院综合考核。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赣卫医字〔2023〕68号)要求,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完成2024年二级公立医院综合考核工作,加大对护理等工作考核促进力度,形成考核结果,以考促改、以改促治,以“三个转变、三个提高”为方向,持续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民营医院规范管理。落实民营医院管理指数及管理办法,重点将依法合规执业、医疗服务能力评价、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相关指标纳入管理要求,引导民营医院注重诚信合规经营、守牢质量安全底线。加强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医疗广告、医美机构等领域的乱象治理。
(三)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江西省打造全国革命老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行动方案(2024-2027年)》,加强工作调度,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和举措,将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和下沉基层。
(四)不断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持续健全完善城乡重大疫情诊疗服务体系,继续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防控措施,着力防范化解重大传染病疫情等风险。坚持多病同防同治,持续做好猴痘、鼠疫、霍乱、人感染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提升传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水平,2024年艾滋病抗病毒治疗、CD4检测、病毒载量检测、抗病毒治疗效果相关比例≥97%,继续开展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门急诊、住院等诊疗情况“日监测、日分析、日报告”,做好疫情应对准备。关注“一老一小”,做好呼吸道疾病诊疗等工作。强化公立医院防治能力建设,加强重症医学、呼吸、感染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专科建设。
三、全面兼顾,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一)加强机构人员等医疗要素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医疗机构审批工作,规范公立医院管理。以重症医学科、老年医学科等为重点,完善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引导科室规范建设发展。持续推动儿科、重症等薄弱专科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组织开展好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及“一年两试”试点工作,推动医师电子证照管理。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床位动态调整评价标准,继续做好县级公立医院床位动态调整评价。落实医务人员关怀激励,组织开展2024年“国际护士节”“中国医师节”庆祝活动。
(二)加强无偿献血工作保障。有效发挥新建智能化献血屋作用,方便群众就近献血。加强与新余市中心血站联系,组织全县各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强化血液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平稳安全供应。开展无偿献血表彰,举办“6.14”无偿献血者日主题活动,改善献血者优先用血、三免政策等服务,营造无偿献血良好氛围。
(三)有序推进精神卫生工作。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的《江西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办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诊疗管理。持续推进精神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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