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育暨警示教育专题党课讲稿:以案明纪,以纪正行,提升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中国共产**律条例》明确了党的“六项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组织和廉洁的纪律,群众的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廉洁、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划定了纪律红线,是必须无条件遵守的准则。本次**学习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六项纪律”是《条例》中的重点内容,必须加强学习、深入理解、全面掌握。今天的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围绕《条例》对“六项纪律”的具体规定,结合一些典型案例,从三个方面给大家上一堂党课。
一、学纪知纪,筑牢思想根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中国共产党才能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伟大胜利。本次**学习教育的目的,就是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逐章逐条深学细悟,全面深入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切实把党的纪律规矩学深学透学到位。
(一)把握**学习教育的内在逻辑。纪律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始终将纪律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们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越是关键时刻,越是需要全党肃风整纪。开展好**学习教育,首先要弄清楚为什么学的问题,提升**学习教育的自觉。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学习教育是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积极响应和坚决贯彻,可以使党员干部深刻理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违反**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二是实现党的自我革命和保持纯洁性的有效途径。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成功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第二个答案。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使党的组织和党员时刻保持共产主义思想的纯洁性,有效地抵制各种腐朽思想作风的侵蚀。三是应对新的复杂环境和严峻挑战的必然选择。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是在这种时候,越要重视党的建设,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只有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高悬规矩戒尺,才能不断提高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四是推动事业发展和强化责任担当的有力保障。党员干部是党的先锋队和骨干力量,其修养水平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和事业的成败。当前,我们正处于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通过强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全党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二)把握《条例》修订的历史逻辑。这次修订带有鲜明的问题导向,相关规定更细化,覆盖面更广,对很多问题实行的是靶向治疗,释放治党从严、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试行)》从起草到正式颁布实施,历时9年,于1997年2月27日正式发布试行(13章172条)。随着形势的变化,一些腐败手段变得更加隐蔽、多样化,腐败所涉及的人员和范围也变得更加广泛,迫切需要对试行的《条例》进行完善、调整、修订。200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15章178条),这次修订去除了“试行”二字,依然采用3编的结构框架,2003年版《条例》将违纪种类分为十大类。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为了进一步把党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2015年10月,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条例》(11章133条),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一次修订。2015年版《条例》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转化为纪律条文,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2018年8月,中央颁布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二次修订的《条例》(11章142条)。距离2015年版《条例》仅隔3年时间,此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当下施行的《条例》是2023年版《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11章158条),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三次修订。从总则来看,《条例》积极贯彻落实党的重要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体现了高度的政治性。2023年版《条例》将“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转化为纪律要求,明确指出要长期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并且把其作为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从分则来看,《条例》的内容与时俱进,符合监督执纪的现实需要。关于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都有所增加或修改,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在相关内容的语言表达上作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这表明我们党对于《条例》内容的高度负责以及认真严谨的态度。从附则来看,“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这些内容体现了《条例》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律处分条例》为党员干部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为党员干部的言行划出了红线,规定了底线,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党员干部,关爱党员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严格约束操守。
(三)把握学纪知纪守纪的现实逻辑。党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维系党组织稳定和执政合法性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要主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纪”是基础。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全面深入学习党的纪律是每一名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不仅要原原本本、反反复复地学,还要结合工作、带着问题学习,深入钻研,真正领悟党的纪律的实质和内在要求。“知纪”是前提。知纪要求党员和领导干部切实理解和把握党规**的实质,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条例》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标准和职责使命,通过知纪可以提高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能力,为未来发展奠定基础,提供保障。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争做知纪的表率,对照党章、遵守**,做政治明白人,做纪律追随者,时刻提醒自己严守纪律底线。“明纪”是根本。时刻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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