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检党组“质量建设年”的部署安排,深入贯彻最高检党组关于加强检委会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院《关于开展检委会工作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化德县院党组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班,于10月22日至11月10日期间,坚持靶向施治,聚焦自治区院确定的八项重点内容,对2018年以来,化德县检察院、集宁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和互查。
通过自查和互查,发现两院在坚持检委会议事规则方面总体上做得较好,制度落实到位,保障安全措施有力。但实践中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临时提交议题的情况时有发生、委员发言责任心不强、案卡填录不规范等现象。
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旭东强调:要“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加强整改”。一是要严格检委会上会议题提交程序,业务部门提交检委会的议题材料,一定要在召开检委会前1天,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递交检委会办公室,确保委员和检委办工作人员有足够时间翻阅案件和完成会前处理程序;二是对自查和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要及时进行整改,今后案卡填录一定要完整,文书报送要规范。三是要完善检委会委员责任追究措施,对检委会上发言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错案的委员,要追究其相关责任。(程晓林)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zuogongyuan.com/11138.html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zuogongyuan.com/111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