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汇编(5篇)

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汇编(5篇)

目录

    1.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五一节期间 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
    2.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及“五一”节假日期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5
    3.关于做好“清明”“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 8
    4.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和“五一”劳动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1
    5.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4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五一节期间 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厅属相关单位:
    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各地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踏青旅游等活动增多,引发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批示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农业生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丰富安全宣传形式,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各类农业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指导督促加强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自查自改,牢牢守住农业安全底线,稳控安全生产形势。
    二、紧盯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治理
    各地要结合本地农业安全生产实际,以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要求,围绕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农村沼气、畜禽屠宰、畜禽粪污贮存池、农药、饲料、兽(渔)药、农业园区、休闲农业、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在建工程等领域,突出农机作业违规载人、农村沼气池、畜禽粪污贮存池清掏等事故多发、易发及易造成群死群伤的薄弱环节,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格监管执法。市县要组成检查小组,有关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田间作业、畜禽养殖场(户)等一线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坚决措施予以限期整改完成,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安全宣传,提升安全意识
    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春夏气温交替、大风、降雨等天气变化,及时发出预警性提示,指导监管服务对象正确应对。要针对节假日期间,群众集会出游、扫墓祭祖等活动增多,农村边远及公共交通欠发达地区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可能抬头的趋势,以及农村沼气使用、农业生产(单位)用火、用电、用气导致火灾、中毒窒息等风险,强化防范知识的宣传,让更多民众了解安全生产防范常识,引导民众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规范,群防群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强化应急值守,加强信息报送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应急保障。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强化信息报送,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准确报告安全事故,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迟报。积极做好救援队伍、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科学规范开展应急处置,避免发生因处置不及时造成危害或影响范围扩大。
    XX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29日
    

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及“五一”节假日期间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清明节及“五一”节假日期间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房屋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式平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压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023年4月2日,铜陵年产4.8亿平方米锂电池鋁塑膜项目,一名工人从9米处坠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23年4月2日,马鞍山市经开区华骐环保产业园项目,一吊车吊臂旋转时将现场一名工人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2023年4月2日,黄山市工业园厂房项目,围墙发生坍塌,3人受伤,另有人员被埋。
    当前,全县建设项目进入施工高峰阶段,出现抢工期、赶进度而忽视风险防范、安全防护等行为,是高处坠落、火灾施工易发期,各在建项目要高度重视日常和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汲取全国、省和周边市县起重机械、高处坠落、工地火灾、机械伤人等事故惨痛教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精确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一是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二是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排查,重点对可燃材料及易燃危险品存放与使用,施工现场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等临时消防设施设置,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等方面进行检查。三是加强建筑工地有限空间排查,重点对极易发生窒息缺氧或者因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引发中毒窒息的消防水池、暗挖等有限空间施工作业,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的焊接使用乙炔、氧气存放与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四是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检查,重点对企业、项目负责人落实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安全日志”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加强建筑工地汛前安全排查,重点对防汛预案编制,防汛物资、器材储备及人员安排,临时设施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汛前准备充分。六是加强清明节及“五一”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场内外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加大监控巡查力度,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七是加强安全资料收集报送,各在建项目分别在清明节及“五一”节假日前将本项目安排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送至住建局建管站朱伟宏处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在建项目要建立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实时天气和住建部门通知,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准备足够应急力量和储备应急物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迅速及时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做好“清明”“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及城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清明”“五一”假期临近,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判形势,切实强化组织领导
“清明”“五一”小长假期间,返乡探亲、祭扫、踏青、旅游等出行需求旺盛,人流、物流、车流骤增,叠加今年春季气温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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