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纪委监委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党中央关于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以及国家、省、市监委有关要求,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区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温州市X区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请审议。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A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温州市监委高度重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工作部署、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X区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决支持区监委依法履职,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在案件查办、力量配置、改革推进等方面给予全力保障。区监委在市监委和区委的有力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清廉建设与基层治理融合贯通,强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实际行动坚定维护群众利益。
    一、我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情况
    区监委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始终坚定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把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正风反腐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重点治理民生领域和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中的腐败之蠹和作风之弊。
    (一)突出政治统领,推动监察监督“形神兼备”
    整合监督力量。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明显强化,反腐败力量得到有机融合。2017年2月,我区成立监察委员会,从区检察院转隶26名工作人员,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职能实现横向拓展。五年来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2019年4月,将全区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精简至10个;2021年8月成立驻财政局(国资办)纪检监察组,实现区属国有企业监督全覆盖;2022年3月,建立X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确保监督无盲区。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与区监委常态化沟通工作机制,加强监察机关与组织、宣传、司法、审计、财政、统计等单位协作配合,拓宽群众参与监督渠道,着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
    延伸监督触角。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后,针对监察监督在基层可能出现的真空地带,2018年7月,全面推动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改革,成立14个街道监察办公室,由街镇纪(工)委书记兼任监察办主任,履行对基层公职人员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强化对基层公权力的监督。2020年4月,实现169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全覆盖,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体运作,推动监察监督与村级民主监督有机结合,着力打造“百姓家门口的监委”。
    提升监督质效。强化基层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全面拓展。深入开展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明确监察工作职责、重点、流程及议事规则,出台规范履职、工作例会和驻站指导办法等制度,提升街镇监察干部监督能力。2018年以来,街镇监察办公室自办案件数和处分人数逐年上升,2020年首次实现街镇自办案件全覆盖。深化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明确主要职责和监督重点,推动发挥“前哨”“探头”作用,共报送问题信息756条,其中转问题线索19条;开展交叉监督、联合检查372次,提出整改意见406个。
    (二)加大整治力度,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
    聚焦惠民政策开展专项监督。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实施“一平台三模拟四清单”工作机制,持续对疫情防控、稳经济保安全、共同富裕等政策举措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开展“万人双评议”活动,坚决治理政策落实“中梗阻”问题,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啃食群众利益行为。大力开展安置提速监督专项行动、“房源超市”回头看监督,推动安置房开工、建设、认购、交付等环节全流程监管,实现“房源超市”盈余安置房源应入尽入6879套,实现群众“早日安置、品质安置”的热切期盼。
    聚焦涉纪信访开展专项治理。2020年8月率全市之先开展涉纪信访源头治理,逐年推进“无涉纪信访村居”“无涉纪信访街镇”试点建设,推动信访举报最多“访一次、访一处、访一级”,实现农村“少访、无访”目标。坚持初信初访和重信重访并重,以办案标准办信、以审理标准把关,实行首办责任制、提级审核制,推进“问题村居”整治和重复检举控告“清零”专项工作,将基层信访举报处置、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关口前移到街镇、村居。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量、重复举报量、农村信访举报量连年下降,2021年比2017年分别下降76.3%、77.8%、84.6%、79.2%,万人检举控告量连续3年保持全市第一方阵。
    聚焦群众利益开展专项整治。建立“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监委监督、社会评价”机制,条抓块统、挂牌督办,开门治理各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21年以来,会同24家职能部门,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25项突出问题,实行一专项一方案、清单式项目化推进治理。针对乡村公益性墓地违规销售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15处存在转包、高价销售等违规行为的乡村公益性墓地问题进行立案查处,挽回经济损失235.43万元。针对温州末站至西向门站联络线建设工程未联通问题,全面跟进督办协调,使X西北片区15.2万居民用上了天然气,从此告别了煤气罐的历史。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群众满意度连续5年位居全市前列。
    (三)坚持问题导向,整肃群众身边“微腐蝇贪”
    严肃查处违法犯罪。持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三资”管理、教育、执法等领域腐败问题整治,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29起454人,政务处分106人,留置52人,移送审查起诉58人,率全市之先查办了首个非党员监察对象留置案件,仅用时2.5天查办了一起贪污扶贫资金案件,创造全市留置移送“第一速”,在全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消除民生工程项目领域中饱私囊的“毒瘤”,严肃查处了区城发集团原董事长戴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施工、工程量复核、工程验收及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案件。清除教育民生领域中的“蛀虫”,严肃查处了教育局原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潘某某利用职务上便利,在教师的招聘、调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案件。铲除影响惠民利民政策落地的“绊脚石”,严肃查处了藤桥镇支岙村“两委”主要领导干部陈某槐、陈某敏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伪造村民签字,以他人名义冒领垦造耕地奖励补偿资金案件。
持续纠治作风顽疾。开展“转作风、强执行、促发展”等专项行动,建立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领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纠正违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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